各代表团:
经学校研究,山东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7年1月中旬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广大代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的质量,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请各代表团通知本团代表。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
二、征集要求
1.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重要渠道。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代表团务必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认真宣传发动,周密布置推动,确保此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
2.认真履责。做好提案工作,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是教代会代表基本职责之所在。各位代表务必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努力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撰写出高质量、高水准的提案。
3.严格规范。撰写提案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必须是由一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三位以上(含三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各代表团团长要认真把好提案质量关、规范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升提案的代表性和针对性,避免重复提案。
三、递交方式
提案递交主要通过纸质和网络系统两种模式,其中纸质模式的递交方法为:登陆校工会网站,下载“山东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填写完毕并由三位以上(含三位)代表附议盖章后,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收齐,递交校工会;网络系统模式的递交方法为:登陆学校OA系统,进入“业务申请”,点击“教职工大会提案流程”进入系统填写提案,运转流程详见该网页“查看流程图”。
代表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递交提案即可。
四、提案审理
全部提案将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审理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并进入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将作为意见建议转送相关部门和单位,作为工作参考使用。
本次教代会将对提案进行评优,将参考价值高、可操作性强、代表性大、撰写规范、要素齐全的提案评选为优秀提案,对这些提案的提案人及内容落实单位给予表彰。
联系人:徐博伦
联系电话:88369335
附件:1.OA系统使用说明(提案流程)
2.山东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