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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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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东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教职医务员工合唱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8点击:

    各基层工会: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山东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教职医务员工合唱比赛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及各单位报名情况,现将合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工会、妇委会

    二、参赛单位

    各参赛基层工会

    三、比赛组织

    (一)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二)预赛设济南、威海、青岛三个赛区,分别在三地举行,各参赛队按属地参赛,具体时间和要求自行决定。

    (三)预赛的优胜队(原则上按照参赛队规模的30%确定)进入决赛。9月18日17:00,所有进入决赛的参赛队领队在中心校区科学会堂进行决赛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四)决赛时间:9月19日14:00

    (五)决赛地点:中心校区科学会堂

    四、济南赛区预赛安排

    9月12日16:00,在中心校区教职工俱乐部召开济南赛区各参赛队领队会议,确认参赛曲目、比赛时长、指挥和伴奏形式,并进行预赛抽签,以确定参赛顺序。

    济南赛区预赛,分别于9月17、18日14:00,在中心校区科学会堂举行。

    五、评分规则

    (一)基本要求

    1.演唱曲目主题鲜明,符合比赛规定;

    2.台风端正、精神饱满,整体形象生动;

    3.能准确表现歌曲内容,合唱声音协调统一、乐曲处理严谨、艺术性强。

    (二)评分标准

    1.音准:能准确把握歌曲内涵,音准严格;

    2.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拍、节奏感把握准确到位;

    3.音色:合唱团音色统一,声部层次清晰协调,符合歌曲表现内容;

    4.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感情准确自然,作品色彩清晰;

    5.服装统一,化妆自然,上下场安静迅捷。

    (三)评分办法

    1.比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公平、公正、公开;

    2.采用10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单位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参加比赛的每名加0.1分。

    六、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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