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大学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山大工字〔2021〕14号),经基层工会申报、校工会考核,确定15个基层单位开展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目前各相关单位“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文学院工会、新闻传播学院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工会、药学院工会、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微电子学院工会、图书馆工会、软件学院工会、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会、法学院工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工会、翻译学院工会、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会。
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