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山大主页 | English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第三批职工之家建设和第一批第二批职工之家评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支持鼓励基层工会推进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山东大学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第三批职工之家建设和第一批、第二批职工之家评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职工之家”建设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尚未建立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依据《办法》要求,在具备建设场地等硬件条件的同时,制定申报计划,填写《职工之家建设申报表》,于1120日前提交申请,校工会邮箱:xgh@sdu.edu.cn;电话:69335

    2.校工会对基层工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单位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3.各基层工会根据《办法》有关要求,于半年内完成建家工作。

    (三)考核验收

    校工会将视各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并命名挂牌。

    二、第一批、第二批“职工之家”等级评定工作

    (一)评定范围

    已建成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均可申报。

    (二)评定程序

    基层工会自愿申报,校工会考核评定。

    1.申报单位对照《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表》,对本单位建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于1120日之前将《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表》、相关图片材料报校工会邮箱:xgh@sdu.edu.cn;电话:69335

    2.校工会根据申报单位建家工作开展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评选分级,研究决定获得和谐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单位。

    (三)建家奖励

    校工会将根据评定情况,对各基层工会给予一定的提质升级经费奖励,用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家工作水平,让职工之家真正发挥作用、服务教职工。“模范职工之家”20000元,“先进职工之家”10000元,“和谐职工之家”5000元。

     

    附件:1.山东大学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

    2.职工之家建设申报表

    3.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表

    4.第一批、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单位名单

     

     

    山东大学工会

    20221110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六届驻济高校单身教职工联谊活动的通知

    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版权所有  旧网站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