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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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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4年度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点击:

    各基层工会:

    2024年,全校各级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建功新时代。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履行工会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代会部署,积极完成教代会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3.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基层工会委员会按时调整、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委员会委员、教职工入会及时、会员信息完备、及时缴纳会费。学院二级教代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按时换届。

    4.“职工之家”建设成效明显。工会主席能够参加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5.创新性开展工作,工会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工会委员会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成员无违法违纪违规和师德失范行为。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立场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学校发展,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积极承担工会或教代会相关工作;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教职工社团工作或活动。

    3.乐于奉献,顾全大局,热心服务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受到职工群众的肯定。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主要考核二级教代会制度、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文体活动、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评,填报《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山东大学基层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校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组织评选并予以公示。先进个人由基层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见《2024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推荐。推荐结果经本单位公示后,将《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统计表》报校工会,校工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应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2024年12月10日至20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的人员在原单位参加推选。

    (三)附属医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按照齐鲁医院35人、第二医院25人、口腔医院10人推荐。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报送评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请各基层工会按时报送评选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邮箱:xgh@sdu.edu.cn)。联系人:董老师,电话:88364321。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威海校区工会、附属医院工会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附件:1.2024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统计表

    4.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山东大学基层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山东大学工会

    2024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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