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根据中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及山东省总工会有关精神,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进一步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经学校研究决定,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面向全体教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以2016年9月是否领取退休费为准)。
二、在职教职工走访慰问人员,由各基层工会汇总形成所属单位“走访慰问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2日前报校工会,凭此领取慰问品。
三、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安排,由各二级单位负责落实。
四、慰问品由学校统一提供,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 工 会
离退休工作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