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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充分体现学校的关怀和爱护,让教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有关困难教职工补助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在职教职工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职工本人确诊,并接受治疗中的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红斑狼疮,主动脉手术等)的,且个人承担自费医疗开支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二)教职工本人因患其他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药费用高而对家庭造成困难。

(三)教职工直系亲属(本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自费医疗的费用大,对家庭生活造成生活困难。

(四)教职工本人或教职工家庭因遭遇各种意外灾害,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五)教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济南“低保线”以下,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六)夫妻双方均在山东大学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三)请各基层单位工会按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统筹,并审核把关,基层工会主席在本单位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签字且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扫描件、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电子版、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申请表、汇总表表格见附件(为方便教职工和基层工会的工作,今年取消纸质版的报送要求)。

(四)对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请各基层工会主席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特别困难

(五)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将根据基层工会报上来的材料召开专门会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研究并确定山东大学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

(六)困难补助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7年11月22日结束。

联系人: 徐老师

邮  箱:xxu14@sdu.edu.cn

电  话:69608

    附件:1.山东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山东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校工会、妇委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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