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2024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关于推荐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山东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学校在职教职医务员工。
(二)全国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学校二级单位、部门或科研团队。
(三)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学校在职教职医务员工。
(四)山东省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学校二级单位、部门或科研团队。
二、推荐数量
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结合各自实际,从全国奖章和先锋号、山东省奖章和先锋号四个项目中任选其一进行推荐,数量限为1个。
三、推荐条件
见附件有关通知中的评选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表彰保密管理有关要求,对涉敏感信息单位和个人不予公开表彰,不推荐为重点宣传典型,相关信息不对外公示、发布。各单位进行推荐时,需明确涉敏感信息对象名单,敏感对象只进行基层公示,不进行市级和省级公示,不对外宣传,其有关材料按照内部资料进行管理,未明确为涉敏感信息对象的将视为可对外发布和宣传。各单位须确保所推荐对象资料和信息均已进行脱密处理,并填写《推荐对象脱密情况承诺书》(见附件)。
(二)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正值春节假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做好统筹安排,确保按时上报。超过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遴选。
(三)推荐对象信息表须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2月14日前将PDF版和Excel版表格报送至校工会邮箱xgh@sdu.edu.cn。如确实不方便签字盖章的,可暂时报送Excel版或Word版表格材料,需要保证材料内容真实,事后再补交签字盖章材料。
(四)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荣誉基础证明材料,同时报送推荐人选荣誉基础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相关证书或表彰文件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500字,Word版)至校工会邮箱。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18615628943
附件:1.关于推荐2024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的通知
2.关于推荐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
通知
校工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