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知识分子的关怀,落实学校对教职医务员工的关心关爱,提升教职医务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依据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利用2019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活动。
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参观考察学习交流,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增强奋斗新时代、书写新篇章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教职医务员工为实现学校“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拟定于7月12日至7月20日期间,为期6至7天,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分为三处,分别是:1、黑龙江省伊春地区;2、吉林省延边地区;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地区。
三、休养人员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休养人员条件:曾荣获校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含综合类和单项奖励)的在职教职医务员工,以及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一线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
(二)休养人员名额:名额分配原则上参照各基层工会人员规模,详见《山东大学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参加休养人员由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推荐,填报《山东大学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人员推荐表》(附件二),经校工会审核批准。
各单位在推荐休养人员时,可在三处休养地点间做出选择,以备校工会组团时参考。(具体要求是:推荐1人的可任选一地;推荐2人的可任选两地,推荐3人及以上的,要均分选择地点。)校工会在进行组团分配时,将参考休养人员选择意愿,结合各地组团情况确定。
为使更多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享受休养待遇,已参加2017年和2018年休养的人员不再推荐。
四、活动经费:
(一)住宿、当地交通等休养费用由校工会承担。
(二)往返机票费用由参加休养人员所属基层工会承担。
(三)参加休养人员个人自付500元。
五、组织保障:
休养活动由校工会会同相关旅行社和接待单位组织实施。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工作,认真推选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休养。为确保休养活动顺利圆满,达到预期效果,各基层工会及参加休养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推荐参加休养人员要身体健康。
(二)由于休养活动要提前向相关单位申报行程计划,以便落实机票等事宜,所以参加休养人员一经确定不可随意变动。
(三)休养活动中,休养人员不得脱队自行活动。确有特殊原因需改变行程,要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因行程变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四)参加休养人员应积极配合校工会和相关组织单位的工作,服从安排;休养人员之间应做到包容理解、互助互爱,充分体现“山大一家人”的精神和情怀。
六、请各基层工会于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山东大学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人员推荐表》报送校工会,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xgh@sdu.edu.cn。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其名额将调剂分配给其它单位。
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505、506
电话:88369335、88369607
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2.山东大学优秀教职医务员工休养人员推荐表
校工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