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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业主理事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5-09-14点击:

    [本站讯]9月11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业主理事会成立大会在中心校区举行。常务副校长王琪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琪珑代表学校向青岛校区住房业主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青岛校区的建设发展是学校着眼于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做出的战略选择,而妥善解决青岛校区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是办好青岛校区的重要保证。他强调,此次业主理事会的成立,是山东大学教职工住宅区自治管理上的积极探索,为购房教职工参与、监督住房工作,维护自身和共同合法利益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希望理事会成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廉洁的精神,处理好相关事宜;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宣传政策,依法依规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购房教职工放心满意,形成凝聚人心,聚焦发展的良好局面。   

    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韩明涛在主持成立大会时表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青岛校区住房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办一定积极配合好理事会的工作,保障购房教职工合法权益。会上,青岛校区建设指挥部和启动运行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教职工住房规划建设情况和业主理事会筹备情况。与会人员通过了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等名单,后勤党委书记刘学祥被推选为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业主理事会理事长,并代表理事会表态,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业主理事会正式成立。   

    成立大会后,召开了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原则上讨论通过了议事规则,并对理事会接下来的工作作了安排。学校相关单位推荐的业主理事会建议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目前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鉴于教职工在异地购房,为维护广大购房教职工的利益,回应购房教职工的期盼,按照住房选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参照青岛市有关规定,成立业主理事会。业主理事会由搬迁学院和科研机构、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推荐的37名购房教职工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业主理事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前,代表业主协调住房相关问题,其主要职责是:听取购房教职工关于青岛校区住房的建议意见;协商处理涉及住宅小区公共权益的问题;与前期物业公司协商物业管理相关问题;与房产开发单位协商解决房屋交付、验收、登记、备案等相关问题;协助当地街道办事处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等。业主理事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正式成立后,即行解散。   

     

     

    【作者:文/吕倩 图/丁璇 来自:宣传部 新闻中心 青岛校区启动运行办公室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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