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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点击:


 

基层工会、“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

201712月校工会启动“教工先锋号”创建活动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各创建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成效。为适应学校“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探索创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创建单位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教工先锋号”活动的通知》(山大工字〔201710号文)要求,拟对“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检查评估工作

“教工先锋号”创建活动是我校工会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目标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一流工作、争一流业绩,打造一流团队为内容而设立的创新品牌。目的在于通过品牌建设,发挥“教工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增强教职医务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激发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为学校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教工先锋号”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领导好“教工先锋号”创建工作的自查评估。

二、“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自查评估

(一)创建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教工先锋号”活动的通知》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创建单位申报书”,认真对照“创建目标”及“落实措施”自查评估,总结成效和经验,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查找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事求是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3000字左右),经所属基层工会和党委审核,报校工会。

(二)自查评估报告要符合以下要求:

1.创建目标达成情况。

2.为实现创建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考核监督、预期效果等落实情况。

3.创建单位及所属教职医务员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存在因工作过失给本单位或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4.下阶段创建工作具体构想。

(三)创建单位依据自查评估报告制作PPT,时长5分钟左右,以展示数据、活动和成果图片资料为主。

三、校工会审核测评

(一)组建由校工会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考评委员会。

(二)对创建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审核。

(三)召开考评会。创建单位通过PPT向考评委员会作汇报,考评委员会以分值方式给出考评成绩。

(四)根据审核和考评结果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五)评定为优秀的创建单位,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专项经费支持额度;在推优选优、教职医务员工疗休养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评定为合格的创建单位,按原有额度继续给予下一阶段经费支持。评定为不合格的创建单位,暂停经费拨款。

(六)不能按期完成自查评估的单位按不合格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1031日前,创建单位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和PPT。向校工会报送自查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加盖基层工会和基层党委公章)。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A505506;电子信箱:xgh@sdu.edu.cn

(二)11月,组织进行审核、考评。

联系人及电话: 徐老师 88369335

李老师 88369607

附件:1.《关于开展创建“教工先锋号”活动的通知》(山大工字〔201710号)

2.《关于公布首批“教工先锋号”创建单位的通知》(山大工字〔201713号)

 

 

校工会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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