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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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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广大教职医务员工特别是女教职医务员工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她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实现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根据省妇联、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大学2020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以及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拟在2021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19人(含威海校区3人、齐鲁医院3人、山大二院3人)。

    (二)三八红旗集体8个(含威海校区1个、齐鲁医院1个、山大二院1个)。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11人(含威海校区1人)。

    (四)最美家庭若干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上级妇联组织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 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围绕部门中心业务做好妇女工作。

    2.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开展活动,为女职工岗位建功、女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 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妇女,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四)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3. 家庭成员在本单位政治意识强、工作积极努力、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评审。

    3.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 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或家庭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3.每个基层工会就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原则上推荐2项,女工人数200人以上的可推荐3项均报,女工人数300人以上的最多可推荐2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则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进行推荐。

    2020年度“三八系列评优申报”将通过工会信息化办公管理系统报名及审核,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201211日结束,截止日期后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徐老师 88369608  15165418030

     

    校工会、妇委会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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