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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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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学校党委“学党史办实事”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娘家人”作用,为广大教职医务员工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建功立业搭建服务平台,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山大工字[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启动山东大学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已建“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要继续做好建设工作,不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尚未建立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可以申报。

    二、申报第二批职工之家建设的基层工会,应依据“办法”要求,在具备建设场地等硬件条件的同时,借鉴首批创建单位好的经验做好申报计划,并填写《山东大学职工之家申报表》(见附件),于630日前提交申请,校工会邮箱:xgh@sdu.edu.cn;电话:69335

    三、校工会对基层工会申报申请进行审核。按标准向通过审核的单位提供建家所需基本配套资金或设施。

    四、校工会将视各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命名挂牌。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

      2.《山东大学职工之家申报表》


                       校工会、妇委会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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