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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点击:

 

各基层工会: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山大工字﹝2018﹞2号)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在组织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申报以及相关基本情况逐一走访调研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同意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等18个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启动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各相关基层工会,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建家形式,丰富建家内容,将职工之家建设成为集学习、交流、会议、展示、活动、休憩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工程,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改善广大教职医务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提升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确保大家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助力山东大学“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进程。

学校工会将向拟建职工之家的单位提供专项配套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职工之家开展各类学术文化、休闲健身等活动所需设备的购置,以及活动所需消耗品的支出。配套资金的划拨与使用,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大工字﹝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之家建成后,学校工会将组织验收并正式挂牌启用。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尽快启动并高质量完成职工之家的建设工作。

附件:山东大学职工之家建设单位名单

校工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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